让电力女工的幸福绽放

让电力女工的幸福绽放

2011-04-04 18:12:43    890次点击               发布者:admin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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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力公司女工们是幸福的,因为她们有一个能为她们撑起“保护伞”、始终关心、维护她们利益的“娘家人”。
    “小律师”发挥
    女工维权大作用
    陕西省电力公司工会有一支组建了十二年之久的女职工小律师队伍。一提起女职工小律师队伍,来自商洛供电单位的赵女士就有一肚子的话要说:“今天的好日子离不开女职工小律师队伍的帮助,我要更努力地工作,以回报企业和所有曾经帮助过我的人……”
    当初赵女士离婚时,双方协议女儿由前夫抚养,可是到了后来,前夫再婚后,很少关心11岁女儿。偶尔赵女士去探视女儿,前夫也总以各种理由拒绝,俩人多次为此发生争吵,屡次吵闹无法避免地伤害了逐渐懂事的女儿。对法律一无所知的赵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女职工小律师队伍发了一封求助信,没想到在小律师的帮助下,赵女士顺利通过法律途径,成功变更了女儿的抚养权。如今赵女士和女儿幸福生活着,女儿学习成绩优秀,她本人还连续几年被单位评为先进生产者。
    据了解,这支队伍已履职12
    年,为420多个女职工家庭提供过法律援助,接待法律咨询16452人次,接待电话法律咨询655人次,来信咨询627封。陕西电视台《法律在线》栏目多次引用她们的维权案例,为全国电视观众讲解。陕西省电力公司女工委还整理了女工法律援助100例,每个案例都是一个鲜活的事例,使女职工从中受到教育和启迪,得到了广大女职工的广泛好评和各级工会组织的充分肯定。
    “特殊合同”
    为女工撑起保护伞
    该公司下属单位安康水电厂的女工小张告诉笔者:“我们签订的这个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比较特别,生产一线的女同志在每月特殊时期可根据身体状况休假一天,就这条和你们签的肯定不一样……”
    据了解,陕西公司工会自2007年开始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除了按照女职工特殊保护的相关制度规定外,工会还对条款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将女职工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特殊权益,如卫生保健费、特殊疾病保险费、三期保护等条款写进了合同。截至目前,公司系统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100%,从源头上有效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份“特殊合同”的签订使女职工得到了实惠,从根本上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女工组织的难题。由于此项工作的成绩突出,2010
    年该公司工会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先进单位。
    自2009年以来,该公司工会先后拨付专项资金30余万元,用于1000多名困难企业女职工健康体检、46名单亲和困难女职工生活救助、167
    名困难女职工子女上学资助等活动。
    最近,该公司工会又在女职工中开展了“女工关爱三个一”活动,即:每年为女职工举办一次妇女讲座;每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为每名女工办一份特殊疾病保险。“娘家人”又一次把温暖送到了广大女职工的心坎上。
    搭建成才舞台
    演绎别样风采
    为了不断提高该公司女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该公司工会采取多种举措为女职工搭建成才舞台。
    在《陕西电力报》上开辟了女职工素质达标专栏,开展了女职工素质达标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女职工中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帮助女职工制订了个人愿景和职业生涯规划,通过组织培训、自学成才、自我达标等有效形式,将女职工教育纳入人才发展战略;通过征文、摄影大赛、演讲等形式,引导女职工讲述身边故事,亲身经历,心路历程,交流对时代新女性的看法,对亲情、友情、爱情的感悟,对家庭和事业关系的认识等。该公司有13500
    多人次参与活动,收到征文3600余篇,格言15600余条,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在这个成才大舞台上,陕西电力公司女工的才能得到充分展示和发挥。现在公司共有女专家、能手90人,已经成长为公司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薛惠茗高军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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