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敦化市农民工维权工作显成效

2017年敦化市农民工维权工作显成效

2017-12-28 11:19:28    2065次点击               发布者:长白山下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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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服务理念,以积极有效的监管措施,大力推进全市农民工用工环境的良性发展,2017年全市农民工维权工作成效显著。

一、狠抓农民工保证金收缴工作

2017年,敦化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认真落实《延边州建设、交通、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列入劳动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712月,2017年度共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企业16户,涉及金额685.45万元,账户累计金额为1767.66万元,在监察大队监管内的建筑企业继续保持稳定态势,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利益。

二、真情帮办,全力解决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

2017年,针对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本着“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简化农民工案件受理程序,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同时结合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财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工会组织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展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综合治理。2017年度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9件,涉及农民工123人,共追发工资款195.90万元,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18部门共同签署《敦化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责任书》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敦化市政府制定了《敦化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责任书》,并召开专门会议与全市18个责任单位分别签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此做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解决全市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一韧利器。

《敦化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责任书》明确了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等18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并将各责任单位的相关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中。对未按要求展开工作而导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或无法及时解决的,市属单位由市政府进行通报、上管单位由市政府报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年底工作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四、制定《敦化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敦化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目的是为避免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突发事件的发生,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全力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情况发生。

五、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20177月,敦化市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84日,500万元欠薪应急周转金已进入人社局专户,专款专用。欠薪应急周转金也已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中。

六、制定《敦化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组成及工作规则、职责分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53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敦化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于今年5月份出台了《敦化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其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领导下,对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分析拖欠工资的形势,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政策措施;督促各部门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检查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部署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和重要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工作,协调部门间联合行动,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研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明确了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七、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敦化市人社局下发了《敦化市人社局开展建筑领域“实名制”实施方案》,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在敦化市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进场施工时应组织建筑劳务人员到施工现场项目部报名登记,同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为每个农民工办理工资卡,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实现专款专用,由银行按月将工资直接存入农民工工资卡账户,及时有效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八、建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

根据国务院、吉林省政府相关文件指示,为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的社会监督,加大侵权企业违法失信成本,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企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黑名单”制度,评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并实行分类监管的工作制度。

九、制定《敦化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人社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认真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对恶意拖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的具体程序也做了进一步明确。 

  (吉林省敦化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王祥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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