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等5家公司被认定为为首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彩虹集团等5家公司被认定为为首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010-03-04 08:54:50    1181次点击               发布者:admin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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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办法 (暂行)》规定,省知识产权局认定彩虹集团公司、中国西电集团公司、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无敌科技(西安)有限公司、西部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陕西省首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除彩虹集团位于咸阳外,其余4家企业均在西安。
(张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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