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望江乡一无证砖厂顶风生产无人监督管理

汉台区望江乡一无证砖厂顶风生产无人监督管理

2011-07-18 12:16:33    771次点击               发布者:admin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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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望江乡一无证“黑砖厂”非法生产半年之久,该厂材料显示销售红砖450万块,销售金额达130万元。汉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达安全生产强制措施决定书后的数日,该砖厂仍照常开工生产。

 

产权归属难辨

 

据了解,该砖厂位于望江乡五郎村一组,1989年由乡属工贸公司创办,占地面积37.5亩,年产设计能力1000万块,总投资51.4万元,产权归望江乡政府所有。工贸公司经营4年后的1993年,由于亏损并拖欠五郎村一组土地租赁费,将砖厂抵偿五郎村一组经营,5年后的199812月,五郎村一组由于经营不善,债务扩大又将砖厂反转给望江乡工贸公司。1999年,工贸公司副经理张永德等8人将砖厂承包给王世荣经营,王一干就是12年。王世荣承包后向工贸公司交承包费30万元,后被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张永德等6人以每人5万元私分后作为股金入股砖瓦厂,就这样进行了所谓的“企业改制”。

 

20101028,望江乡五郎村一组村民会议表决,将原工贸公司副经理张永德等股东告上法庭,要求依法收回砖厂产权,汉台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张永德等股东得知此情很快将股东产权转让给局外人李正云和柳宝明两人,并提出了终止王世荣到期的承包合同,由新股东进厂生产。

 

原承包者王世荣认为,自己辛苦经营了12年,把一个濒临破产的厂承包后,投资了大量生产设施、设备,现在撤出,对其损失太大,应对其新增资产有个说法。另外所谓的新股东也是不合法主体,现正在法院诉讼期间,不能把手续及财产交给一个不合法的主体,应等待法院诉讼结束,砖厂产权明晰后,再决定清算撤出或者继续承包。

 

企业虚假改制六人涉嫌犯罪

 

经汉台区法院、检察院核实,望江砖厂改制未经乡政府研究,没有任何文件,几任乡政府领导均不知道此事,只发现有一名领导在工贸公司提出的砖厂股份制改制的材料上签过字。检察院已对私分承包费后入股的6人涉嫌犯罪另行处理。法、检两院均认为,企业改制是虚假的,所谓砖厂股东身份不成立,该企业产权为望江乡政府所有。

 

 同时认定,该砖厂1999年承包给王世荣后,王办理了工商登记、安全生产等一系列手续,并平整生产场地,添置生产设备、恢复启动生产等,经营期内保持了较好效益,企业规模显著扩大,应该归功于王世荣的苦心经营和市场机遇。

 

强制措施决定书出台勒令停产

 

630日,汉台区委常委、副区长赵建武召集区检察院、法院、中小企业局、安监局、监察局、公安汉台分局、市区电力局、信访局、望江乡政府等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在产权关系未界定之前,当事双方均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汉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汉台区政府2011年第43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于711日下达安全生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要求望江乡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区长办公会议纪要,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望江乡砖厂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由乡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通知市区电力局,立即停止对望江乡砖厂的电力供应;由望江乡政府于715日前,将强制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向区政府及安监局书面汇报。

 

     

 

   被勒令停产的砖厂迟迟不停

 

时至今日,该非法生产企业负责人据不执行区政府、区安监局指令,悍然继续组织非法生产。现场内生产、制胚、烧砖照样进行,并没有停产。村民认为非法生产企业没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多次举报到相关部门,汉台区安监局也多次下发停产指令,都没能制止其非法生产。到底是谁为 “黑砖厂”撑腰?部分村民认为应加强对违规企业的监管和打击力度,规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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