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社局为建筑业农民工撑起维权保护伞

敦化市人社局为建筑业农民工撑起维权保护伞

2017-08-31 09:47:55    1432次点击               发布者:长白山下       字体:【

分享到:

 

敦化市人社局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服务理念,以积极有效的监管措施,大力推进全市农民工用工环境的良性发展。
一、狠抓农民工保证金收缴工作
按照《延边州建设、交通、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全市用工单位在招投标或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按规定缴纳的用工单位,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一旦发生拖欠,不但用其保证金垫付农民工工资,而且用人单位还会受到相应处罚。
  截至目前,2017年度共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企业13户,涉及金额460.66万元,账户累计金额为1719.97万元,在监察大队监管内的建筑企业继续保持稳定态势,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利益。
二、18部门联合签署《敦化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责任书》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敦化市政府制定了《敦化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责任书》,并在召开的专门会议上与全市18个责任单位分别签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此做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解决全市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一韧利器。
三、加强农民工综合险宣传收缴工作
为保障全市建筑业工伤职工权益,2017年,敦化市稳步推进“同舟计划”,敦化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市医保局深入各建筑工地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领域对负责人宣传参加农民工综合险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
本年度对建筑业统一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85‰收取参保费。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已为2人报销住院费用7.59万元、支付3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53万元、支付2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03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享受工伤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的两项待遇,也对减轻企业负担、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吉林省敦化市人社局监察大队 王祥兀)

这篇文章好看吗?

已有 人觉得挺不错!

下一篇
精细求精铸沿黄公路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