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接过劳模母亲的修脚刀

陈艳:接过劳模母亲的修脚刀

2010-04-16 15:45:55    907次点击               发布者:admin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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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在修脚陈艳拿着母亲于素梅的工作照

 

“1996年母亲大病一场,身体状况很差,但她还在担心自己的手艺后继无人。我知道母亲的想法后深受震动,当时就有了学习足艺的想法。”但是,因为当时陈艳已经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家人朋友大多反对。倔强的陈艳没有放弃,坚持向母亲学艺。
    1998年,于素梅病逝,在母亲的追悼会上陈艳当众表态: “我会继承母亲的事业,继续为这个行业出力,将这门手艺有效地传承和发扬”。
    1998年8月,在西安市妇联的帮助下,陈艳主讲的第一期足艺培训班开班。 “母亲在世的时候就希望开培训班,当时下岗的人很多,母亲想帮助他们,让他们靠劳动吃饭。”陈艳说。
    由于培训班规模有限,陈艳想到了创办学校。可是,实现梦想的路上却充满了艰辛和无奈,资金、地点都是难题。经过多方努力,陈艳于2005年接受了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 (YBC)资助的5万元,成立了 “小素梅足部健康培训学校”。
    目前,陈艳一方面在YBC导师的帮助下,改善营销策略,提高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将母亲传下来的手艺和技术不断传给新人。如今已有近百名学员从培训学校毕业,并基本全部实现就业。陈艳希望有更多的 “素梅”出现在这个行业里,依靠精湛技艺当好“人民的修脚工”。
    要谈陈艳修脚,不能不提起她的母亲——全国劳动模范、 “人民的修脚工”于素梅。
    20世纪80年代,于素梅的名字在西安可谓尽人皆知。于素梅是西安一家国营浴池的特级修脚师,1971年参加工作,20多年间修脚十多万人次。曾于1978年和1979年两次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1997年9月,于素梅在自家门口开办“于素梅脚病修治部”,完成了从一名全国劳动模范到个体户的转变,引起社会讨论。1998年,于素梅因病逝世。2008年,她被评为“西安市改革开放30年最具影响力的劳动模范”。
    陈艳如今继承了母亲的事业,经营着 “于素梅脚病修治部”和 “小素梅足部健康培训学校”,吸纳了40多人就业。陈艳很清楚社会上对这一行业的负面看法——有人认为整天抱着别人的脚不体面;还有些足疗店 “挂羊头,卖狗肉”,从事色情活动,备受诟病。但陈艳坚定地认为,修脚工解除脚疾患者痛苦,和医生没什么两样。为什么治痔疮是治病,治脚病就不是治病?陈艳为从事这一行业无比自豪。
    陈艳告诉记者,自己从前可不是这样想的。小学五年级写作文《我的妈妈》,她觉得母亲是个修脚师,不体面,就含糊着将母亲的职业从工人的角度描写。后来看到母亲能为那么多人解除痛苦,并因此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社会的肯定之后,她才渐渐转变了看法。(丁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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