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职工权益被侵蚀 安置楼成伤心工程

国企改制职工权益被侵蚀 安置楼成伤心工程

2016-06-20 09:30:22    7304次点击               发布者:admin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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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煜华工贸公司大批困难职工至今仍住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修建的老旧生活区里。

本报记者 程刚文\图

近日,延安市一家改制企业的部分职工向本报反映,早在2006年,他们所在的原国企“延安外贸加工厂”进行改制期间,市政府为了解决上百名困难职工的生计问题,将位于市区黄金地段的原国企土地无偿划拨给改制后的“延安市煜华工贸公司”,专门用于开发修建商住两用的职工安置楼项目。转眼十多年时间过去了,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安置楼项目至今仍是一个“半截子”工程,而参与建设的开发商却赚得盆满钵满,引发企业职工的强烈不满。万般无奈之下,企业一些困难职工拿起了法律武器,要求公司负责人公开账目,为受损的职工利益讨个说法。然而,等职工们拿到了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却发现,依法维权之路依旧困难重重。

安置楼成了“伤心工程”

5月26日,记者就这些职工反映的问题,在当地进行了调查采访。在延安市区长青路一侧,记者沿着一条石阶坡道曲折而上,很快就到了原“延安市外贸加工厂”的职工生活区,穿行在几排依山而建的老旧房屋之中,随处可见居民自建的简易房和窑洞,如蛛网般散落的各种管线让这里显得更加杂乱。据这里的住户反映,该生活小区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修建的,如今多数房屋已经成了危房。

老住户王建国既是原国企职工,也是新改制后的新公司股东。据他讲,原延安外贸加工厂改制后,除80多位退休职工纳入社会统筹养老外,84位在职员工集资成了新公司的职工股东。但是,职工的实际生活并没有发生改变,多年来不仅没有任何收入,也没有领到一分钱股东分红,大家的生活状况十分困难。因此,新公司给职工承诺的安置工程,就是一百多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的唯一希望。谁料十多年时间过去,职工们为早日住上新房,先后交纳了数万至数十万元不等的建房款,但是新公司当初的承诺一件也没有兑现,多位职工股东直到去世都没有盼来新房。

职工权益被人莫名“侵蚀”

那么,到底什么原因导致职工安置楼迟迟难以完工呢?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06年6月,延安市房地产管理局为了解决职工困难问题,发文批复同意实施职工经济适用房项目(延房地发【2006】75号),该项目总占地22亩,建设资金由职工集资与开发商出资共同解决。2008年3月,改制后的延安煜华工贸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与延安市保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作为出资回报,煜华工贸公司划出6亩土地,由保安房地产公司按照职工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自行建设销售,其余部分由煜华工贸公司组织施工建设。至此,这项关乎上百名在职、退休职工权益的安置房项目正式启动。

然而,据煜华工贸公司一些职工股东反映,保安房地产公司在修建商品房楼盘期间,职工们发现其不知何故,保安公司项目占地面积明显增大了,而且并未按照最初的规划建设,导致建起较晚的职工安置楼与商品楼间距过小。2014年5月,因商品楼部分住户反映采光被遮挡,职工安置楼竟然成了“违规项目”被有关部门叫停,至今仍是一处“半截子”工程。对此,面对因长期停工带来的权益损失,职工们不断找有关部门以及煜华工贸公司管理层讨要说法,却始终没有一个合理答复。

依法维权依旧“困难重重”

采访中,几位公司的老职工和股东告诉记者,多年来该公司管理层从未向老职工和股东公布账目和经营情况,重大事项也不召开董事会商议,公司监事会更是形同虚设,起不到一点作用。近年来,公司股东和职工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维权,却没有起到一点作用,眼看着职工利益不断受损,他们终于下决心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2015年初,石建明、李梅、王建国、岳天红等15位职工股东联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延安煜华工贸公司法人向职工股东公开账目,依法维护职工股东的知情权。这起因职工利益受损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从宝塔区法院一直打到延安市中院,前后一共经历了一年多时间。2016年4月8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做出终审裁定(【2016】陕06民终296号),判令延安市煜华工贸公司自裁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诉人提供2011年3月9日以来的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账本凭证等企业经营资料。

然而,尽管职工股东们拿到了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但他们发现延安煜华工贸公司法人根本就不理会这项判决。无奈下,职工股东们又向宝塔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告诉他们,由于该企业负责人很难找到,执行这份看似简单的生效判决并非易事!

编后

近些年来,不少困难国企经过改制重新焕发了活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血液。然而,在现实中也有不少负面案例,借着改制之名,谋取国有资产或者某块土地,最终因侵害职工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之事并不罕见。延安市在改制困难企业“市外贸加工厂”过程中,就是充分考虑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无偿把国有土地划拨给新企业开发职工安置项目,为上百位在职、退休职工寻找一份新的生活出路,是善举,是大义。

然而,在实际中,这些惠民政策却并未坚持下去,相反却因为种种原因成了坑害职工利益的“伤心工程”。当前,全社会都在践行党中央的“依法治国”理念,延安这些困难职工面对权益受损,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无可厚非,但是仍旧遭遇“有法难依”的尴尬现状,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够引起关注与重视,尽早依法化解这些困难职工的维权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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