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席张翟西滨: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刑”点赞

副主席张翟西滨: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刑”点赞

2015-02-25 11:34:18    38次点击               发布者:李铂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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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据人社部公布的典型案例披露:20135月,我省汉中市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举报,称包工头张红涛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张红涛拖欠51名农民工工资127844元,且无法联系。后来,张红涛筹款支付32名农民工工资61593元,仍拖欠19名农民工工资66251元。洋县人民法院判决张红涛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消息读罢,着实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刑”击节点赞。

    时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随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层出不穷,屡屡见诸报端。譬如:堵门讨薪、跳楼要薪、甚至舞刀弄棒殃及生命追薪的社会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不仅给农民工带来“有薪难拿”,逢年过节还致使不少农民工“有家难回”。国家三令五申“不许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天天讲、月月喊、年年抓”的老生常谈,几乎成为社会沉疴痼疾,难以祛病根除。

   常言道,响鼓还需重锤敲。窃以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老赖们”,除了媒体曝光抨击和劳动监察部门督查外,关键所在,应从严循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使老赖们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进而颜面扫地,监舍自省。倘若不出重拳,不下猛药,势必难以触及老赖们的中枢神经和“任性”。 

言及此,笔者从212《咸阳日报》读到这样一则消息:40多岁的乾县人马远辉是陕西中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20138月其在乾县为一环保科技公司做基建工程,工程结束后还未做最后决算,剩余30%的工程款也未打到账上,但眼看着几十名工人要回家过年,他说:“我不能因工程没做决算就拖欠工人工资。”于是,他将自己的车子、房子作抵押,从朋友处借来300万元现金付给工人,让大家舒心回家过年,此举赢得了工人的赞扬,同时亦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和好评。一反一正,扪心自问:同为“包工头”,“这人和人咋就不一样呢?距离咋就那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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