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工作家协会关于收缴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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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铂岩
陕西省职工作家协会会员:
为推动陕西省职工作家协会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全省职工文学创作,繁荣陕西职工文学事业,按照《陕西省职工作家协会章程》规定收缴会员会费。
每位会员须一次性缴纳四年会员费200元(50元/年*4年=200元),请与5月30日前以图中支付宝方式交至副秘书长傅大为处,各位会员缴纳会费后请来电确认,联系电话:13991817558(傅大为 副秘书长)。

陕西省职工作家协会
201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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