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职工文学网络征文】为司法体制改革试水“点赞”

【首届职工文学网络征文】为司法体制改革试水“点赞”

2015-04-20 09:49:34    82次点击               发布者:李铂岩

分享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两会”的工作报告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思想贯穿2015年工作主线,一脉相承集中体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凸显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勇气可见一斑。

据报道,第一批的7个试点省市(上海、吉林、湖北、广东、海南、青海、贵州)于2015年初全面进入执行阶段,第二批试点省市也将于上半年陆续进入司法体制改革时间,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重大改革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由此值得期待,也着实令人兴奋,更要为其意义影响、主要做法与基本遵循真情“点赞”!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意义影响必将历久弥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都旗帜鲜明地强调,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形成科学合理的司法管理体制和规范高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的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维护公平正义等基本功能,对于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变信“访”为信“法”,强化公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全民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要做法聚焦公正为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对此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对于如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司法活动监督,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促使“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新常态下这样“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等机制的改革做法正在为公正严格司法,及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基本遵循引领正确方向。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在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要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只有自上而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法委的职能部门作用,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方能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过程中,许多改革举措涉及现行法律规定,必须坚持顶层设计,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精神,需要修改法律的应当先修改法律,做到先立后破,推动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实现愿景。

(周强,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委组织部)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