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公判拐卖妇女儿童案18人获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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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公判拐卖妇女儿童案18人获重刑

2010-03-04 09:22:02  ·   18次点击

  中新网昆明八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徐向良 赵书勇) 备受关注的云南“五一二”系列拐卖妇女儿童案二十五日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八名涉案人员被判重刑。

  据了解,自二00八年四月下旬至五月上旬,云南曲靖市连续发生多起儿童“失踪”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骗走母亲拐走孩童、帮看孩子、包打官司、买东西给孩子吃等先后骗走和拐卖多名儿童,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案发后,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转战云南、贵州、河南、山东四省十余个市、县,行程两万余公里,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十八名,成功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八名。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五一二”系列拐卖妇女儿童案公开宣判,分别以拐卖儿童罪、拐卖妇女罪等罪名,分别对耿柱存、敖显跃、吕昭远、陈梅菊、陶汝参、陆大飞、王琼芬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十一名被告人也因拐卖儿童罪获刑八年至三年,缓刑四年不等并处罚金。

  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是严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稳定的恶性犯罪活动。自今年四月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竭尽全力,多管齐下,已取得明显成效,四个月来已解救出被拐卖妇女儿童三千余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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