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汕公路惠州段艰难回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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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汕公路惠州段艰难回购路

2010-03-04 09:24:32  ·   20次点击

  回购资金频加码 向政府要价10亿

  收费11.2亿之后,三股东仍“哭穷”,称还没回本

  陈塘收费站的设置,不只代表不满。

  2003年1月,惠东县政府向省交通厅发函,请求将陈塘收费站向边境迁移,惠东县将以最优惠价格解决新收费站用地问题。随后,惠州市政府开始与投资方谈判,准备回购这条公路的所有股权,但最终不了了之。

  最近几年,广汕公路惠州段的问题引起多方关注。去年,胡成来等代表关于陈塘收费站撤并的议案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督办的重点。2008年7月2日,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主持召开省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联席会议,当时形成的会议纪要就提出,有关领导要与惠州协商,于当月底提出撤并方案。

  今年2月,在惠州“两会”上,惠州市委书记黄业斌在参加惠东县代表团讨论时说,陈塘收费站,能撤最好,能搬也行,两会之后,他将邀请新粤公司的老板来惠州,与他面谈,“如果对方没有时间,我直接去香港进行沟通。”

  经过协商,3家股东都表示愿意政府回购广汕公路惠州段,但不能只回购陈塘收费站,应该将两个收费站一起回购。而各方提出的回购资金,多得吓人。

  按照截至2008年7月20日的统计,广汕公路惠州段公司债务、未归还股的投资共2.5043亿元,而三家股东提出,陈塘收费站依法设置、合理收费,要撤并收费站,必须按照30年的收费期限,回购投资者权益才能撤并。新粤公司、省路桥建设发展公司均提出以6.6亿元作为基础,确定权益回收价格。当时,惠州市政府觉得,回购条件太高,他们认为只能承担广汕公路惠州段公司的2.5亿元,以及撤并2个收费站安置员工的费用2356万元。

  随后,广汕公路惠州段三大股东间就回购事宜商议不断,要求的回购资金也不断变化。

  本月3日,是三大股东最近的一次协商。他们协商达成了初步意见:新粤公司收购51%股权支付了5.1亿元,到今年6月取得注册资本、利润分配、股东贷款本金、股东贷款利息共4.1588亿元,“按照8%计算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该公司在项目的投资余额还有6.02亿元没有收回”。

  省路桥建设发展公司原始投资1.094亿元,到今年6月,累计取得利润、股东贷款本金、股东贷款利息共1.0714亿元。按照8%计算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该公司尚有1.03亿元未收回。

  惠州公路发展公司原始投资1.885亿元,到今年6月累计取得利润、股东贷款本金、股东贷款利息共1.8567亿元。按照8%计算资金成本与管理费,尚有1.762亿元未收回。同时,公司当年筹建广汕公路形成的债务仍有1.42亿元。按测算,该公司共有3.182亿元未收回。

  按广汕公路惠州段公司对收费情况的统计,1997年9月1日至2008年年底,该路收取通行费约11.2亿元。也就是说,自1992年公路建成到去年年底,广汕公路惠州段收费约17.679亿元。按去年收费情况测算,至今收费近18亿元!

  这样,原价值6.48亿元的广汕公路惠州段,在收费18亿元后,今天政府要回购,还要支付10.22亿元!

  计算回购名目多 耍完花样耍太极

  人大代表怒斥:政府出面为民谋利,有人却狮子大开口

  三家股东负责的对政府回购的计费,名堂很多。有个项目说,假如政府回购广汕公路惠州段,两个收费站及广汕公路惠州段公司的165名员工面临失业,政府除了为每个员工发放经济补偿,还要为每人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直至法定退休年龄,仅这笔费用就需1950万元!

  实际上,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重整、转产、经营方式调整需要裁员时,只需要对裁减的人员进行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职工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记者查阅发现,广汕公路惠州段公司162名员工,现在的月工资大多是2000多元,即使所有员工都是从1997年工作至今,收费站被撤并,全体员工被裁,经济补偿仅需406万元!

  记者查询广汕公路惠州段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现,该公司统计2007年收通行费6379万元,扣除各种支出,最后负债2303万元;2008年收通行费6293万元,最终负债1204万元。当政府要回购,该公司计算2009年-2027年收益时,却每年净利润有2700多万元,今后20年能赚2.7976亿元。

  对此,省人大代表胡成来很气愤:都是广东省的国资企业,现在政府出面,要为老百姓办实事,这些“大佬”却个个狮子大开口,缺乏起码的廉耻!

  去年,省交通厅在答复胡成来等代表时说,陈塘收费站是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经营权的经营性收费站,“在批准的经营期限内,撤销收费站需征得项目业主的同意,并且必须对项目业主的损失进行补偿。”

  1年后,得知省交通集团占股42.99%的胡成来,对此答复十分气愤,“当年,这两家公司都是省交通厅的下属公司,两家公司耍花样,把公路收费期限延长,省交通厅没有责任吗?!现在政府想回购了,又耍太极,好像这桩买卖与他们没有关系!”

  揭秘

  广汕公路惠州段实际是国有资产?

  粤海投资是什么公司?

  记者查阅发现,粤海投资是香港上市公司,除了拥有广汕公路惠州段26.01%的股份外,还拥有东深供水、天河城百货营运等优质资产的多数控股权。它自称是广东省的窗口公司,由粤海集团控股。而粤海集团是广东省在境外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记者尚不知粤海集团控股粤海投资的具体比例,但控股肯定在51%以上;新粤公司是广东省交通集团全资子公司。照此计算,打着“中外合资”旗号的广汕公路惠州段收费项目,实际上超过87.25%是国有资本(省路桥建设发展公司占18%;惠州市公路发展公司占31%;香港新粤占51%×49%;粤海集团占51%×51%×51%以上)。

  更让人惊讶的是:交易当年,这条公路的老股东省路桥建设公司与新粤公司,同属于省交通厅下属公司。当时的交易,形象说是“左手卖右手买”。省交通集团组建后,两个公司也同属于省交通集团,也就是说,在广汕公路惠州段上,仅省交通集团就拥有42.99%的股份,是最大股东!

  今年8月5日,一直关注广汕公路惠州段收费问题的省人大代表胡成来,看到省交通集团的《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交通一体化”有关情况的报告》。他这才知道,原来所谓中外合资,是假的。“都是国有资本,融什么资?你要真融资想搞公路建设,就投钱去建新路啊。这条路都搞好了,效益这么好,要你融什么资?!都是一个省里管的,这种假融资,说出去让人笑话。”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邵希娟副教授认为,从公司运作的角度看,不管是不是国有公司,只要转让本身是合法的,就没有问题。但“仅仅是一个系统内的公司之间的买卖,事关上万人出行的公路收费年限就发生了变化,这的确让百姓不能接受。”

  闻知此事,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一针见血:利用自己控制的国有公司,制造一些“假洋鬼子”,就延长效益好的公路收费年限,“这是典型的与老百姓争利益,而不是想‘还路于民’,为百姓办事。”

  新粤公司名“外资”实“国有”

  香港新粤是广东省交通集团名下的全资子公司

  新粤广汕有限公司所在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十分有名!它位于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153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只住有1.98万人。但这个弹丸之地却汇集了35万家来自世界各地的公司。原因很简单,这里是避税天堂,按照该地1984年通过的《国际商业公司法》,在当地设立公司除每年交纳营业执照续牌费外,免交所有当地税项。据报道,在这里注册的公司中,约有1万多家与中国有关,有的实际上就是民营企业,通过在此注册摇身变为外资公司,得以享受国家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当时,境外公司受让中国国内路权,将获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前两年,免收营业税;后3年,营业税减半。

  惠州市公路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汕公路惠州段有限公司总经理柯国峰介绍,新粤广汕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实际办公地在香港。而香港新粤公司原本是广东省交通厅设在香港的办事处,1980年成立。1996年11月,经过国家外经贸部批准,广东省交通厅对新粤公司进行资产重组。

  在新粤公司的网站上,记者看到公司简介中这样描述:“1996年以来,新粤成功地策划了一系列公路项目融资方案,通过几次重大的资产运作,缩短了新粤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时间,使新粤的净资产连续翻番,创造了从2000万元到10亿元的飞跃。先后对广东省境内一些大型路桥项目进行了投资,控股、参股了虎门大桥、汕头海湾大桥、广汕公路惠州段、清连一级公路、怀集怀广公路、惠樟公路等路桥项目。目前,这些项目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对这段“原始资本积累”过程,现任广东省交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的王富民9年前撰文这样解释:当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交通建设资金严重缺乏,因此“为盘活已有存量的资产,使现有的优质资产发挥现时的效益,转化为现时的生产力,广东有关部门决定在香港重组新粤公司,使之成为进入国际市场融资的窗口”。

  “为扩大新粤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影响,使之迅速具备参与资本市场融资运作条件,广东省交通厅给其注入优质资产,同时授予在投资项目上的优先权。对现有项目的经营权转让和新建项目,新粤有限公司有优先收购权和优先投资权。”

  有这样的政策关照,新粤公司很快就收购、控股了广东“两路两桥”———广汕公路惠州段、清连一级公路、虎门大桥和汕头海湾大桥。

  王富民说,随后,新粤公司“借船出海”———新粤公司提供优质项目,利用已在港上市的知名度较高的企业(粤海集团)提供资信,与粤海投资有限公司在境外组建合营公司“广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新粤公司在广东收购的优质公路资产,香港新粤公司占49%的股份,粤海投资占51%的股份,双方共投入股本金折合人民币13.3亿元,使广东交通公司初步具备了一定规模的融资能力。

  新粤公司在亚洲金融风暴爆发前完成了收购,“引进境外资金折合人民币约20亿元,实现了国有存量资产的增值及变现。”

  按照王富民的表述,是新粤公司先买下广汕公路惠州段51%的股份,再将其中的51%转卖给粤海投资。

  广汕公路惠州段的收费之路

  1991年政府出面将广汕公路惠州段改造成4车道水泥路,造价6.4亿元,其中1.8亿元是银行贷款。改造资金中65%来自惠州市公路局,35%来自广东省公路局

  1992年改造后的广汕公路惠州段开始收费,其中小轿车过路费为5元

  1996年该路收费调整,小轿车过路费调整到7元。1992年-1997年,该路两个收费站收取通行费约6.48亿元,基本收回成本

  1997年广汕公路惠州段被估价6.079亿元转让30年经营权,新粤广汕有限公司花3.1005亿元,取得51%股份。随后,新粤公司将自己51%股份中的51%转卖给粤海投资(粤海集团控股)

  1997年9月1日至2008年年底该路收取通行费11.2亿元。广汕公路惠州段建成通车以来,收费近18亿元

  2004年起省政府、惠州市政府想回购这条公路的收费权,广汕公路惠州段有限公司要价10.22亿元

  制图/伍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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