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主任起贪心 私自提留公款触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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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主任起贪心 私自提留公款触刑法

2012-03-15 10:07:41  ·   49次点击

    陈某2008年12月至今担任华阴市罗夫镇某村村委会主任。2011年陈某负责本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在此期间引起贪心,便非法占有两万元公款,最终触犯刑法。目前该案正由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2011年初,陈某在担任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借华阴市罗夫工业园区给某村一组拨一笔626400元整的征地补偿款的机会,在与工业园区和某村一组的交涉过程中,以某村村委会名义对这笔征地补偿款提留了20000元整的管理费,并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方式将这笔钱据为己有,其中5000元用于以个人名义借给村民倪某,余下15000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及个人应酬交际等。目前案款已全部追回。
    本案中,陈某身为村委会主任,在经手公款的过程中,经不起财物的诱惑,引起私心,贪污公款。这起案件告诫广大村官,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杜绝私欲,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胡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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