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客运车座椅污渍面积不得超3平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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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客运车座椅污渍面积不得超3平方厘米

2010-03-04 09:27:37  ·   27次点击

  晨报讯 出租车和公交车座椅及椅套的单处破损或污渍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厘米、公交车地板凹凸或破损单处或累计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厘米、出租车POS机和计价器应无遮挡……经市质监局审查批准,上述要求已写进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地方标准《机动车车容车貌通用规范》里。

  新出台的这个标准充分借鉴和参考了先进国家的服务标准、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国内外先进企业的服务标准,对机动车车容车貌的评价分为车辆外观、车内环境及营运过程中的车容车貌要求三个大类。运载乘客并按核定标准收费的运输车辆,包括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和省际客运车辆。

  这个标准更强调客运机动车的车内环境要求,使乘客充分感受到乘坐的舒适性。如规定车载视频音响应具备音量调节及静音功能;空调制冷、除霜、采暖、独立新风换气等功能应良好、有效。空调送风口无积灰,无异物,送风无异味;还规定出租车和公交车的地板和地毯无杂物、无沉积垃圾、无呕吐残留物、无异味、无污渍。扶手或护栏杆应无积灰、变形、破损、斑痕、脱落。窗帘应完整、清洁,尺寸、颜色、式样统一,不混装。窗帘的污渍单处或累计面积应不超过5平方厘米。

  市质监局表示,该标准适用于在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上行驶和临时停放的本市号牌的营运车辆、市容环卫作业车辆及建筑垃圾车,其他机动车辆或其他区域机动车辆参照执行。

  《机动车辆车容车貌通用规范》由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委托,由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上海市车辆清洁管理处、上海市中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编制。

  □记者 诸达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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