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思考

2013-07-11 11:02:39  ·   379次点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从国有企业的实际来看,当前,就是要认真抓好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损害职工利益的各类不正之风,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健全完善教育预警机制,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始终把国企领导人员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应用各种教育形式和方法,针对不同的领导岗位,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

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为职工服务的宗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抵御各种腐蚀的能力,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教育,要在培养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上下功夫、用企业中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同时也要不断开展用反面典型进行各种警示教育活动。

二、健全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科学的权力运行

有效地规范和制约权力,防止权力异化和腐败,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迫切任务。建立岗位职责分权制衡制度,完善岗位内部制约机制,强化业务和分工的制约,制定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

在用人方面,要真正引入竞争机制,切实做到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从我们企业目前的情况看,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还仅仅停留在一般口号或班组层面上、特别是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本未触及到。多年来,只见一批批副处级以上企业领导干部被提拔使用,却很少看到或听说过他们由于各种原因被处罚下来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局面不打破,就根本谈上不用人制度上的竞争。企业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和依法任免干部,防止个人说了算。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一些关键岗位,如掌管财权、人事权、业务处置权等岗位上的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采取相互制约制度,防止因权力过于集中发生经济案件。

在财权方面,加强监管力度。坚持大额度资金集体决策。应根据各级的不同,明确大额度资金具体数额及审批权限,包含贷款、投资、资金担保等。财务报销要探索改革“一支笔”制度,实行党政主管联审联签制度或由经办人、审核人、分管财务领导、党政主管领导联席会签报销制度等,加强财务报销环节的相互制约。

在事权方面,要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对过去一些部门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解制衡。从制度上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权限,严格审批程序。

三、健全完善现代企业监控机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要严格按照十八大精神,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即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使他们各负其责,有效制衡,形成企业董事会与经理层、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相互制约的权力格局。工程公司、工程队(项目部)党政主管之间,必须在行驶各自职责当中,通过“三重一大”、财务报销“联审联签”等制度的落实,实现相互监督与制衡。

建立健全职工持股会,实施职工持股制度。使职工具有劳动者和所有者双重身份,实现职工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职工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关切度和管理的参与度,形成公司内部的监督机制,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完善。

四、健全完善“大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党内同级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尤其“三重一大”、财务报销党政主管“联审联签”制度落实到位。

强化上级监督。随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经常性巡视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通过审计、巡查、暗访、座谈、群众举报等各种形式,检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种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情况等,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置。

强化群众监督。通过职代会和各级基层工会组织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职工群众监督网络。坚持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报告,重要决策提交职代会审议制度。坚持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坚持企务公开,凡涉及企业资产经营、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职工切身利益、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等有关内容,都要以各种形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和失误追究机制,坚持奖惩并举

要积极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机制。近年来,我们企业实行的年薪制就是一个很好的探索。风险抵押也是一项很好的制约制度,应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广,而不应随意废弃。要把经营者的个人利益和企业的效益及企业的发展直接联系起来,体现个人价值与贡献成正比的关系,这样不仅可以使成绩显著者忠于职守,而且还使企业经营者不因个人收入与市场价位差距过大而心理失衡,进而违纪违法。

建立企业领导人员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凡由于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一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对于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失误,造成企业损失的除给予所有班子成员相应处理外,还要加重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避免以“集体决策”的幌子逃避个人责任的行为。

 

 

 

(李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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